這幾年台灣興起一股共享運具的熱潮,近期更有政府支持的共享機車。雖共享運具是為了解決交通問題,但也衍伸了新的問題出現。現階段共享機車除了減少機車停車機會、產生出更多的違規事件,現在更可能會「偷停」公有停車場。
台北市議員徐巧芯於今日(29號)市議會交通部門質詢時表示,各家共享機車網站上都明確指出只能停到合作的停車場以及路邊停車格。市府與共享業者簽訂的契約中,卻支持共享機車停到台北市僅不到兩萬格的路外停車場,限縮民眾的停車空間。
徐巧芯說,行政契約內雖明訂共享機車停到停車場需繳納停車費。實際上,業者並不用負擔任何費用,因全台北市的電動車都有免停車費政策。導致行政契約需收費的狀況,與實際情形互相矛盾。
徐巧芯指出,已經發現有共享機車停在停車場多日的狀況,且需透過停車場管理員聯繫廠商才有移走的動作。共享機車業者都倚靠GPS找車,但室內停車場因不易定位也造成業者找車不易,衍伸出久置的問題。建議市府應該擬定新行政合約,調整合理的停車收費或將路外停車場移出合約中,避免共享機車佔用路外停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