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臺北市議員徐巧芯接獲多起民眾陳情,其表示在居住地住了三十年,第一次接獲消防局的舉發限改單,感到相當詫異,限改單要求三十天內改善,否則連續開罰,疫情期間,住戶不能聚會討論,民眾不知所措,又因社區未設置管委會,不知該如何是好。徐巧芯今(1)日下午於警政衛生部質詢時指出,城中城大火後,內政部火速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草案,代表消防安全檢查從國家的角度而言,設置管委會是可以減輕同仁執法負擔,也能減輕民眾負擔。
徐巧芯指出,新聞媒體報導訪談了包括消防員,包括公安、物業管理專家後,他們都認為,有權無責的管委會仍是一個大破口,如今的修法方向就只是找一個單位負責,所以實際上即便成立管委會,若管委會沒錢,有沒有辦法執行、有沒有辦法落實,後續是很大的問題,她詢問消防局長吳俊鴻目前修法只修半套,是否能解決隱藏在北市的消防安全問題?吳俊鴻回覆,管委會的成立應賦予其權利義務,管委會成立後消防單位才有辦法找一個對口單位,業務執行上會比較有效果。
徐巧芯提到,疫情期間接獲不少民眾陳情,民眾表示自己住了三十年第一次接獲消防局限改單,根本不知道如何處理,很多民眾都因為自己社區沒有設立管委會收到限改單,覺得自己要被告發了,限期三十天內要改善,民眾連跟其他住戶要怎麼討論都不清楚,限改時間就到期了!徐巧芯質疑,從上個會期到這個會期,消防局針對這件事這段期間到底做了哪些改變與調整?
消防局火災預防科呂佳憲科長說明,消忙局的基本處理原則就是先投單,若投單後無結果,有時會結合里長來辦說明會,他也坦承,里民參與的比例確實都很低,後來才改為寄送舉發限改單。限改單上有QR Code可以連結到說明,甚至公會電話可諮詢,目前是以輔導為優先,並非以罰錢為目的,至於管委會部分,是有助於整個權利與義務的執行,老舊社區沒有管委會,就沒有權力去要求大家來參與,因此,管委會是有助於提升整個行政效率,對住戶而言,反而更有保障。
徐巧芯表示,消防安全與輔導民眾成立管委會,兩件事應該要一起做,現在內政部想修法,代表消防安全檢查從國家的角度來看,成立管委會是可以減輕同仁的執法負擔,也能減輕民眾負擔,徐巧芯認為,消防局、建管處兩個單位應該要合作。她也強調,橫向協調很重要,成立管委會與消防安全檢查,本質上就有相關。針對議員的建議,吳俊鴻也贊同更表示,回去後會與建管處進行研議。